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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天理良知說》 |
[2013-6-17] [收藏本页] [打印本页] [关闭窗口] |
或問﹕"天理良知之學同乎﹖"
曰﹕"同。"
"有異乎﹖"
曰﹕"無異也。天理者﹐天然自有之理也。良知者﹐不慮而知﹐不學而能者也。惟其不慮而知﹐不學而能﹐所以為天然自有之理。惟其天然自有之理﹐所以不慮而知﹐不學而能也。故孔子曰﹕‘知之為知之﹐不知為不知'﹐是良知也。入太廟每事問﹐是天理也。惟其知之為知之﹐不知為不知﹐所以入太廟每事問。惟其入太廟每事問﹐便是知之為知之﹐不知為不知。曰致曰體認﹐知天理也。否則日用不知矣。"
曰﹕"以子之言﹐天理良知之學同而無疑矣。人又以為異者﹐何哉﹖"
曰﹕"學本無異﹐以人之所見者﹐各自為異耳。如一人有名焉﹐有字焉。有知其名而不知其字者﹐則執其名為是﹐而以稱字者為非也。有知其字而不知其名者﹐則執其字為是﹐而以稱其名為非也。是各以自己之所見者為是﹐以人之所見者為非也。既知人矣﹐又知名矣﹐又知字矣﹐是既以己之所見者為是﹐又知人之所見者亦為是也。夫然後洞然無疑矣。"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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